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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北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如何办理直补
2009-08-14 07:40  文章来源:柳北区贸易发展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一、柳北区申请直补的销售网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  1.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、加盟或授权的网点;
  2.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并照章纳税;
  3.必须在柳北区贸易发展局备案成功的销售网点;
  4.必须具备销售信息审核录入系统的电脑设备和网络条件,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;
  5.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的前列,具备送货、安装调试、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;
  6.店内必须有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;
  7.已备案的销售服务网点,应在专区(专柜)或演示区醒目位置悬挂《家电下乡销售网店标识牌》。
  二、销售网点办理直补需提交以下材料:
  1.填写《家电下乡直补销售网点申请表》,一式四份,分别报柳北区贸易发展局、当地国税部门,柳北区财政局审批同意;
  2.提交自备案以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、补贴情况表。(表格自备)
  三、待所有部门审批通过后,销售网点与柳北区财政局签订《代垫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协议》后方可进行直补。
  四、家电下乡直补销售网点申请表(详见附件)
  附件:家电下乡直补销售网点申请表
  五、填写说明:
  1.网点名称栏:填写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营业执照》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;
  2.负责人栏:填写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;
  3.地址、电话栏:填写申请人实际生产经营地址、联系电话;
  4.授权企业栏:填写申请人所属中标企业名称;
  5.授权编号栏:填写申请人所属中标企业分配的系统编号;
  6.申请事项栏:填写申请人所申请的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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